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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争艳

李争艳,女,汉族,山东省舞蹈家协会会员,济宁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济宁市文化馆舞蹈工作部主任,研究馆员。1998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舞蹈专业,2000—2001年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研究生部进修学习。2013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三等功,被评为济宁市第六批中青年突贡专家;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济宁市首批文化英才,济宁市五四杰出青年,山东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济宁市第九届青联委员,济宁市妇女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先后在多项大型演出活动中担任执行导演和节目编导,在山东省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广场大型文艺演出和济宁市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中担任舞蹈统筹和节目编导;在2010至2015年孔子文化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和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闭幕式大型文艺演出活动中担任执行导演和节目编导;在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和山东省第三届老运会开闭幕式中担任组织及节目编导工作。

创作编排节目山东渔鼓《孔子试徒》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比赛中获得政府最高奖“群星奖”;编导的广场舞《雩》获“群星奖”优秀演出奖。组织创作编排节目山东清音《孝贤劝父》获得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一等奖;创作编排广场舞《圣地祥板》获得“欢跃四季—全国百姓广场舞优秀作品奖”,并代表山东省参加在西安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广场舞展演活动;编导舞蹈《微山湖上端鼓声》入围文化部举办的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决赛,创作编导山东琴书《说咱身边的新变化》和群舞《荷 和》在山东省第二届“星光奖”比赛中分别获一、二等奖,创作少儿舞蹈《杏坛的孩子们》荣获山东省文联、省舞蹈家协会举办的“小飞天”儿童舞蹈大赛一等奖。

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山东民间舞蹈发展与传播》获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三等奖;课题《优秀传统文化在社区舞蹈中的弘扬与发展》在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中立项结项。申报主持项目《孔子试徒》、《孝贤劝父》分别于2017、2018年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并结项。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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